教通〔2020〕3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列为国家五类“一流课程”之一。为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组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申报范围:全校所有学院均可组织申报,申报的建设内容一方面应满足专业实验教学需求,另一方面应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求。
2. 项目类别:由于教育部尚未公布2020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所以请根据《国家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中2020年的建设规划进行重点申报。请各学院及时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http://shenbao.ilab-x.com/declare)查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要求。
二、申报数量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学院可报1项。
三、申报要求
每一年度,每名教师只能参加(含主持)一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项目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须根据要求填写《2020年度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和《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建设目标和经费预算表》(附件3,以下简称《预算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院内专家遴选出有竞争力的项目1项报送至学校。
各学院于6月11日前统一将《申报表》、《预算表》和《2020年度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jwcsjjx@sya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1日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
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时间表如下:
时间 |
阶段 |
具体工作 |
提交材料 |
5月中旬-6月中旬 |
组织申报 |
学院和教师认真梳理国家已投入建设或完成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情况,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建设指南(见链接:http://nvse.ilab-x.com/activity/detail?id=6),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长周期、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的基本原则,涵盖教学内容的多个知识点,着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的要求。 |
《申报书》、《预算表》和《汇总表》 |
6月中旬-6月底 |
评审 |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重点支持有优势、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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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月 |
建设 |
各学院申报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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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旬 |
中期考核 |
要求项目基本建设完毕,有效链接全部可用,简介视频和引导视频全部制作完成,学生可以进入实验页面做实验,评审专家可进入实验页面对项目进行检查。 |
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引导视频和简介视频 |
2020年12月 |
结题 |
学校组织专家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准备申报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项目申报书、修改后的引导视频和简介视频 |
五、项目的建设与资助
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并精心遴选项目,确保项目有竞争力。对申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原则与要求》(附件5)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符合建设要求且质量较好项目3项,作为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本年度立项的项目,既是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即“沈阳农业大学一流课程”),同时也作为国家和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认定的候选项目。对于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且要求经费按照《预算表》在2020年7月30日前使用70%,在9月30日前使用100%。
对于最终列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学校将另行予以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诚轩
联系电话:88487048-805
邮箱:jwcsjjx@syau.edu.cn
附件:
1. 国家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 2020年度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 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建设目标和经费预算表
4. 2020年度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5. 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原则与要求
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