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9〕1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落实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人才培养新需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62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沈阳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着力推进高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建设特色鲜明、教学效果显著、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在国内外高校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认定内容
1.认定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实验教学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用新技术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认定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开放、共享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三、申报范围
非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已经是省级的不可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名额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单最多位申报1个。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提交。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11:00前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将推荐公文、申报表、汇总表、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sy884870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刁诚轩 联系电话:88487048-805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zip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zip
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